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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4-26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骅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随着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发展,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参照同行业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状况,研究制定如下薪酬调整方案:总经理郭祥彬薪酬调

整为 25 万元/年,副总经理郭群薪酬调整为 18 万元/年,副总经理邱良生薪酬调

整为 21 万元/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先知薪酬调整为 15 万元/年,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陈楚君薪酬调整为 14 万元/年。

    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是《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新春            陈锦棋               李旭涛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