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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22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 1 月至今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七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
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
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等四项具体准则(以上统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是按照财政部自 2006 年 2 月 15 日起印发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
[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修
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
泛的披露。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
未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次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3、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
[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本次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范围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基于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
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
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5、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
[2014]11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
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财
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
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
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
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影响比例超过
50%,不会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 50%,不会对定期报
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现时的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是合理的。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

    五、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和合理的。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