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5]G14007160183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专项说明………………………………………………3-4 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5]G14007160183 号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 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获取对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使用情况。 1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小勤 中国 广州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2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将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 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付强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04 号)文 核准,公司获准向股东郭祥彬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94,308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920,000.00 元,扣除相 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2,249,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 验字[2015]G14007160172 号”《验资报告》。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付强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04 号)核准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 80,640.00 万元购买付强、黄巍、张威、张宇驰、新 余高新区蔷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第一波”)8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94,30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来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其中发行股 份支付 564,479,976.30 元,以现金支付 241,920,023.70 元。 股权购买款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3 支付方式 股东名称 交易对价(元) 股份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支付(元) (元) 付强 283,843,496.10 - 283,843,496.10 黄巍 154,834,995.30 - 154,834,995.30 张威 51,590,997.00 - 51,590,997.00 张宇驰 25,826,494.50 - 25,826,494.50 新余高新区蔷薇投资 290,304,017.10 241,920,023.70 48,383,993.4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806,400,000.00 241,920,023.70 564,479,976.30 本次购买标的资产深圳第一波80%股权的过户手续已于2014年12月26日办 理完毕。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3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5,192,000.00元,明细如下: 序 号 明 细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支付新余高新区蔷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购买款 24,192,000.00 2 支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承销费 1,000,000.00 合 计 25,192,000.00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