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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文化: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7-026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所履行完毕的程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9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调整事项

       1、调增发行规模
       原方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的方案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
元),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
定。
       2、调整担保方式
       原方案: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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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的方案为: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确
定。
       3、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互联网
文化相关项目。
    调整后的方案为: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拟用
于以下一种或多种用途: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偿还债务本息及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
围内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4、延长决议有效期
    原方案: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调整后的方案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24个月届满之日。
       5、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原方案: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债券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
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置安排、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
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确
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
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


                                     2/4
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
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
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
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调整后的方案为: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债券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
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置安排、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
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确
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

                                  3/4
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
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
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
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
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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