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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2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参加了该次会议并

参与投票表决。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修订相应文件,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公司董事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和修订相关文件系在公

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和

修订相关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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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昇平               陈锦棋           李旭涛




                                                     2018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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