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威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16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骅威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是对子公司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
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担保
额度是在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
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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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昇平 陈锦棋 李旭涛
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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