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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6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
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
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龙学勤先生召
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 登 的 《 201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以 及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9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节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