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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鼎龙: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有关规定,未发生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
期末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
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何兴强                  童泽恒                   张需聪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