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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鼎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8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对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此外,
由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预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
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
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子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可能影响法律法规遵循性、财务信息真实性、资金资产安全性、经营
效益效率提升的关键业务控制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
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等规范公司治理
结构的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范围和决策
机制,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决策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
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水平,在已有的治理结构和组织框架的基础上,公司根据
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新的业务发展部门、进行组织架构的人员调整并形成新的
内部事务流转机制,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确保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此外,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修订了公
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三会
议事规则,保证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管理机构能够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通过对行业、市场、政策的深入研
究,为公司董事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提供科学、合理
化建议,其对市场变化及发展趋势的把握为公司制定及调整发展战略提供了有效
保障。近年来,由于公司原有的游戏、影视业务所处的行业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也出现了较大波动。经过深入的市场研
究与行业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在维持原有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新增拓
展了钛矿业务,并将钛矿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核心业务方向。公司发展战略的制
定与调整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明确了发展目标。为贯彻落实公司发
展战略,顺利实现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经营计划,将发展目标分解为具
体的经营目标,由各业务板块、经营单位按照经营计划逐步落实。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培
训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力资源配置、招聘、培
训、晋升、薪酬、考核、奖惩等方面确定了完备有效的工作流程,形成了明确的
岗位职责。每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才需求计划,采用外部招聘和内
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储备人才,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提供充足的人
才保障。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相关制度,致力于为全体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同时通过企业文化
和激励机制的落实,有效加强了核心员工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员
工个人发展规划的实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构建了涵盖企业愿景、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理念
 等内容的企业文化体系,并形成了尊重员工意愿、倡导工作严谨、鼓励能力竞
 争、实现企业与员工协同发展的企业氛围。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核心
 竞争力、团队凝聚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
        5、资金活动管理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活动,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规范性与使用效率,公
司建立了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包括日常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审
批流程、复核及支付等在内的资金管理体系,并设置专职人员管理资金使用的审
批流程、款项支付与登记等事项,同时注重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严格规范公
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
        6、采购管理
    为实现公司对采购活动的科学管理和控制,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公司内部制定了一套流程清晰、权力制衡的的采购审批制度与采购流程,规范请
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与采购后评估等行为,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
理采购业务,有效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及利益输送等情形的发生。
    7、 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型制定了包括《预
付账款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在内的资产管理
制度,对公司资产实施全面有效控制。公司还健全了资产管理业务岗位责任制,
明确各部门在资产管理活动中的职责范围和管理流程,对各类型资产的资产购置、
验收、保管、清查、处置等主要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采取职责分工、实物资产
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
执行有效。
    8、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确立了以实现销售目标为核心,同时对销售活动实施有效管控的销售管
理体系。为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切实可行
的销售管理与收款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一系列
控制措施,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各不相容岗
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各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
促进销售活动管理规范,实现采购、生产、资金、资产等方面管理的有效衔接。
此外,公司指派专人定期跟进应收账款的催收与回款工作,能够有效降低坏账风
险。
       9、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
则,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
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等作了详
细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10、财务报告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公司制定了《财务
管理制度》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及内部审计部
门,配置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财务数据的内部
审计工作,确保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
控制度的规定。同时为确保相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及可信度,公司聘请了外部审
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专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意见,
确保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为公司作出经营决策及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11、对外投资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类型和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管理等,有效
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公
司重大投资事项均能够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
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12、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
易的审批程序、需进行披露的关联交易项目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
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确保公司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允、公开
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3、信息披露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确立了规范、严谨的公告审批流程,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与投资者、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为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合规提供了切实的保障。此外,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知情人的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14、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及《子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要求公司分、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
行经营管理,对各板块子公司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
查与考核等方面不断加强管理和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部门
的日常运行均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
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控制缺陷具体认定的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合并错报≥合并报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3%≤合并    合并错报<合并报
   合并错报
                   表税前利润的 5%      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    表税前利润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4)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
        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
        关注的控制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合并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3‰<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
失金额     报表资产总额的 5‰         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
        未加以改正;
            (3)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公司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
        面新闻。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
        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
关注的控制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