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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鼎龙:关于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2021-04-28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完成增资云南中
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取得 51%股权事宜,该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持有中钛科技 5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钛科技业
绩承诺 2020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54,000
万元向中钛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取得中钛科技 51%的股权,中钛科技成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中钛科技及其股东中钛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原
名:中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资源”)、上海朝年技术研究中心(有
限合伙)签署了《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2020 年 3 月 17 日,中钛科技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中钛资源承诺中钛科技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 万元、1.5 亿元、3 亿
元、5 亿元、5.5 亿元。净利润指中钛科技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在核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该净利润还应当剔除
中钛科技因经营需要对外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净支出的影响。
    如中钛科技未完成承诺期内任何一年度的业绩承诺,中钛资源应当在出具当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支
付的补偿金额为业绩承诺不足部分乘以公司对中钛科技的持股比例)。如中钛科
技当年进行现金分红的,业绩补偿款可从中钛资源当年应获得的利润分配所得
(以下称“分红款”)中抵扣,如分红款不足抵扣的,当年剩余业绩补偿款仍应
当由中钛资源在分红款抵扣完毕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齐。
    如中钛资源无法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业绩补偿款的,中钛资源同意在上
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中钛科技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直
至其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后方可办理上述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如中钛科技在承诺期内任何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高于对应年度承诺净
利润的,超出部分的 40%将作为业绩奖励由中钛科技向业绩承诺人(即中钛资源)
支付;在核算业绩奖励时,采用的净利润指标将不剔除中钛科技因经营需要对外
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净支出的影响。
    三、业绩完成情况
    中钛科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43.7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9.05 万元,已达到 2020
年度 1,200 万元的业绩承诺。
    因此,中钛科技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
    特此说明。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