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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鼎龙: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 鼎龙         编号:2021-02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54.51 万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119,741.30 万元、-172,104.71 万元。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重大投资计划是指: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
司注册资本的 25%。
    2、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18 年、2019 年两个会计年度亏损额度较大,2020 年虽实现扭亏
为盈,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弥补亏损后的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不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和发放股票股利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而拟定的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意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董事会拟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认真核查,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制定的《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