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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鼎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 鼎龙          公告编号:2021-027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具体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
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
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可变租赁付款额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
处理;
    (4)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出租人分类强调依据交
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
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转租出租人划分租赁类型基于原租
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非原租赁的标的资产。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
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5)完善了与租赁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调
整 2020 年末可比数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影响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前期会计差
错进行更正或追溯调整,未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
政策(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决策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
求,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