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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文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遵循独立、
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
司经营事项,亲自出席了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现场检查、对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等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本人联系方式:hexq@mail.sysu.edu.cn):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
席了 7 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4 次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列席了会议。报
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董事及股东大会,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做
好审议事项的事前审阅工作,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相
关事项的完善和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公司经营管理层谨慎决策、规避风险,
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经对相关会议审议事项的深入了解,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以独立、审慎的态度积极履行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审议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时,本人也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
议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2 日,本人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上,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6 日,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
中,针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1 年 6 月 17 日,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7 月 5 日,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公
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11 日,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0 日,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
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独董的重要作用,报
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调查方式,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查阅相关经营资料、制度
流程文件,充分获取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件等信息,
并通过通讯、面谈、现场报告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
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此外,本人通过不定期对公司所在行业
的政策和发展动态进行调研、阅读公司的新闻报道及论坛舆论等方式,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变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重点关注公司
舆论情况,督促公司针对相关舆情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保障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行职责,依法
行使法定职权。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坚持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
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坚持独立、客观判断,为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提供科学、审慎的独立意见及合理建议,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督促信息披露完整规范,重视投资者沟通顺畅。信息披露是确保投资者
及时获取公司经营信息、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的法定渠道。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知情权,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针对公司出现信息披露
不够准确和完整等情况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完整性、及时性及合法合规性的要求进行整改,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
细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规范公司重大信息传递机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合法权益,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公司互动易平台、
公司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热线等渠道与投资者的交流情况,确保相关渠道畅通有
效,最大程度地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3、认真学习相关法规,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为充分提高履职能力、专
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依法检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是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督促公司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公司治理相关
制度的完善与健全,保证公司相关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够适应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度。

    五、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为深化自身对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
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及证监会、深交
所有关文件,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组织的相关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合理建
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任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7 次,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0 次。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
或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
织、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拟定董事、高管薪酬政策,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同时对其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
确认;报告期内,本人协同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同拟定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约束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行业环境、
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了解,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合理建
议。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日常经
营情况对公司如何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提出合理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
就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
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
营事项审慎核查,为公司相关经营决策提供合理性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定期开展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并积极按照广东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的要求,督促公司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治理情况,根据相关要求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及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基于优化人才选择标准和选举程序的要求,本人根据
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组成情
况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公司未来选举董事、监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及需
求提出合理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或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未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 2021 年度在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市场、政策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对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以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行及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本人任
职期间,公司及董事会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本人对此表
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不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及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何兴强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