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文化: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6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取消部分提案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计划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
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等 7 项提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
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244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考虑到《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第 7 项提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取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将根据有关工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再行决定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宜。
二、取消部分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上述取消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提案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
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 388 号广州卡丽酒店沙龙 1 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 1、3-6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6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在 《 上 海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9:00-12:00,14:00-18: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3 号鼎龙希尔顿花园酒店 21 楼公
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
(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
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6 月 29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发送至公司;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3 号鼎龙希
尔顿花园酒店 21 楼,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鼎龙文化股东大会”字样)。
其中,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
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小平、危永荧 电子邮箱:stock@dinglongwh.com
联系电话:020- 32615774 联系传真:020- 32615772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2,投票简称:鼎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鼎龙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