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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文化: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权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
法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性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现就
监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等各项议
案,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各项决议。通过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审阅内部报告、访谈调研等方式
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检查监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经上述检查、监督工作,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三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
违规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为进一步改
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相
关整改方案并予以认真落实,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
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成员结构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在监事会主席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监事会由凌辉先生(监事会主席)、龙晓峰女士和
   张婕女士(职工代表监事)三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其任职资格、履职行为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历次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监察督促职能。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1、《关于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2022 年 1 月 19 日
                      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

                                           1、《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2022 年 4 月 28 日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次会议
                                           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签订<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11、《关于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1、《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
 2022 年 5 月 12 日
                      次(临时)会议       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 年 8 月 12 日
                      次会议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次(临时)会议

        四、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规范运
   作的要求,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
   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并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各项工作
制度健全并整体上得到相应执行,但报告期内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值得关注的重
大缺陷。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均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会议决议有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主观故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核查公司会计账簿、财
务报表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内控
制度合理健全,财务核算体系规范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核算严格执行《会
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财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与完善,通过不断提高相关财
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内部审计审查等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
和管理层开展相关工作,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无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
    4、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阅公司相关制度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已
具备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管理,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定期更新关联方
清单、核查关联交易情况,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客观、公平、自愿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子公司存在未识别
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关联方及
关联交易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
序及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除往
年存量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
情形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公司 2022 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部分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依法运行情况。
    7、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标准,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整体信
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公司
遵循严格保密、有效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认真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获利的情形,保护了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赋予的监
事会职权,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围绕监督职责及公司相关重
要活动开展工作:
    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定期进行内部自查,认真落实整
改措施,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披露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合法合规性。
    2、加强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三会运作规范。积
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
合法、规范。
    3、持续开展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督促控
股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经营管理规范,提
升财务核算规范,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财务
管理等方面实现有效管控。
    4、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学习、
掌握监管部门的新要求、适应公司发展新情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业务水
平,加强履职规范,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履行检查监督职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