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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07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监
事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龚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龚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龚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龚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
龚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
龚明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龚明先生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何振峰先生(简历
见附件)作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
日止。
    本次监事变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
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何振峰先生简历



    何振峰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先后任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部门副经理、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
    何振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振峰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