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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08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
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
请办理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定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