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0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含协鑫集
成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
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宋明先
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协鑫集团”)通知,为提高会议效率,协鑫集团提请将《关于 2019 年度预计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持股 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编号:2019-003)。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 年度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公司与
各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988.41 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见
下表: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发生 差异 披露日期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号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比例 比例 及索引
苏州协鑫工业应 2018年4月
1 用研究院有限公 房屋租赁 2,300 1,277.19 55.5% 44.5% 28日 《关
司 于2018年
苏州鑫之海企业 委托培训费 度日常关
2 管理咨询有限公 及信息服务 800 276.68 34.6% 65.4% 联交易预
司 费 计的公告》
(公告编
号:
2018-047)
山南京能财经顾 巨潮资讯
3 融资咨询费 1,500 434.54 29.0% 71.0%
问有限公司 网
(http://
www.cninf
o.com.cn)
合计 -- 4,600 1,988.41 43.2% 56.8%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1、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进行的初步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
的说明 易发生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
异的说明 股东利益情形。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序 年初至披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实际发生金 占同类业
号 预计金额 露日已发
额 务比例
生金额
苏州协鑫工业
1 房屋租赁 2,000 0 1,277.19 50.2%
应用研究院有
限公司
苏州鑫之海企
委托培训
2 业管理咨询有 600 0 276.68 53.9%
费
限公司
山南京能财经 融资咨询
3 1,000 0 434.54 12.0%
顾问有限公司 费
注: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及比例情况尚未经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最终数字以
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04 月 19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战军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LED 半导体照明、OLED 显示、动力电池及相关
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从事本公司研发所需原辅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以及自产产品
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8,937.66 143,109.61
总负债 124,525.69 124,329.89
净资产 14,411.97 18,779.72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142.40 3,440.40
营业利润 -4,513.46 -3,401.96
净利润 -4,367.74 -3,167.05
(以上 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
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1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闻曙明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华苏东路 18 号
经营范围: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招标服务、会务服务、
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65.88 478.68
总负债 1,838.29 1,802.85
净资产 -672.41 -1,324.17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133.14 2,876.99
营业利润 705.67 -813.28
净利润 651.77 -1,045.21
(以上 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山南京能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1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常玉平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桑日县塔木村
经营范围:财务顾问;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44.37 624.84
总负债 10.22 11.94
净资产 934.15 612.90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23.08 93.42
营业利润 321.25 93.97
净利润 321.25 84.70
(以上 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山南京能财经顾问有限公
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
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
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 2018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在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
关材料,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
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
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