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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2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坚持“光伏国际化”战略目标,持续强化海外市场开发力度。2018 年
实现海外业务占比提升至 50%以上,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鉴于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结算,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外汇
结算业务量的持续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扩大产品出口,同时保证公司出口业务的利润水平,公
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充分利用外
汇工具的远期结售汇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 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远期结售汇确认
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目前公司海外业务全面采用出
口信用保险控制回款风险,并且拥有一定量的外币融资额度可用于调剂反向购汇
平仓处理。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
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
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可以采取部分金额操作远期的方法,并且向银行申
请 30-60 天的展期权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
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
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
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所有出口业务都投保
了出口信用保险,发生逾期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保险公司理赔保证外汇资金安全。
    4、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
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
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
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