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
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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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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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地 何国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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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叠
2022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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