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7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3 人,代表股份 1 683,203,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5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643,964,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9,239,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6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9,239,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9,239,85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469%。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同意 683,200,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36,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2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83,200,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36,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2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83,038,4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8%;反对 16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4,3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782%;反对 1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682,644,6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1%;反对 5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80,5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5747%;反对 55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5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 案》。 同意 683,200,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36,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2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683,037,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2,9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747%;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5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 案》。 同意 683,200,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36,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2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周佳 3、结论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4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