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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2年4月)2012-04-2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促进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

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

公司经营战略和目标,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

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规定,特制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满足的各项激励条件进

行有效考核,从而确定被激励对象是否完成激励指标,达到激励条件,为本次激

励计划执行中的授予、分配、解锁等环节提供考核依据。

   二、考核原则

   2.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2 责任结果导向原则

    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上,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

的事,不断追求工作效果。

    2.3 客观性原则
    主管对员工的评价应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2.4 组织绩效影响个人绩效原则

    对员工个人绩效的评价,尤其是对管理者绩效的评价,要参考其所在部门的

整体绩效情况。通过组织绩效对个人绩效的影响,强化团队合作导向。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以及其他骨干核心人员。

   四、考核职责分工

    1、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

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内容方法及等级

     5.1 职位考核内容包含关键绩效指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领导交办临时性

任务。其中关键绩效指标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与学习成长四个维度应关注的

关键增值领域中确定,将关键增值领域转化为可衡量的关键绩效指标。

     1、财务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净利润额、销售额、毛利率、回

款率及其增长率等;

     2、客户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反映公司在目标客户和市场的表现,如市场占有

率、客户满意度等;
     3、 反映内部运营状况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营运管理、品牌建设、

标准化、IT 建设、产品创新、开发能力提升等;

     4、学习与成长维度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标:组织能力建设、人才培养、

关键骨干员工保留等。

    5.2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包括综合评语和考核等级(S、A、B、C)。考核与评价相结合。

    2、考核等级分为(S、A、B、C)四级,定义如下表:

  等级                                 定义

  杰出    实际绩效显著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

 (S)    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

  良好    实际绩效达到或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

 (A)    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正常    实际绩效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既没有突出

 (B)    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失误。

 需改进   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很多方面或

 (C)    主要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失误。

    5.3 绩效评价者及其评分权重

    采用二级评审制,直接主管对员工有充分的评价权利,同时间接上级主管对

直接主管的评分进行审核和监督。

    工作期间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

较大违纪行为,上级考核主管有权予以减低考核等级。

   六、考核周期

    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七、考核程序
    7.1 年度考核由公司绩效管理小组负责组织考核操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

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7.2 若激励对象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即 S/A/B),则其当年

绩效表现达到解锁条件,可以申请当年标的股票的解锁;若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即等级 C),则其当年未达到解锁条件,取消其当年标的股票

的解锁。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8.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

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8.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维持考核结果或进行修正;

    8.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9.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9.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9.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结束三年

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实施。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