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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03-12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在不
超过3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择机购买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5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50
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71,814.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0年11
月30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
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超出 656,828,185.91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61,486,150.40 元。
    承诺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承   截止 2012 年
   序号              募投项目            诺投入金额    末累计投入
                                           (万元)   金额(万元)
     1     在线式 UPS 扩产项目          16,720        14,186.66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300         2,083.22
     3     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   2,660         2,104.16
   合计                                 22,680        18,374.04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 6,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 4,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将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
8,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
9,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精密空调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
情况下,利用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
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
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使用
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
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
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35,000万元
的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
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和部
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
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35,000万元的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
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臵募集
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
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
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
公司募集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臵募
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臵募集资金
和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臵募集资金
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科士达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臵募集
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科士达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臵募集
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
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科士达本次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