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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12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年3月11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其中监事徐晓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
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情况。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
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
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
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届时另行约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
司募集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
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
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和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合法,且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