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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3-03-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
用》(2013 年 2 月 5 日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士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张
剑军和曾劲松,对科士达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 2,9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2,50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8,871,814.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3,628,185.91
元,较原募集资金计划 226,800,000 元超额募集了人民币 656,828,185.91 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2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
序号               项目                                  累计已投入金额     备注
                                           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22,680.00        18,374.04
 1      在线式 UPS 扩产项目                  16,720.00        14,186.66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300.00         2,083.22
 3      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            2,660.00         2,104.1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65,682.82        25,181.65
 1      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6,300.00         4,936.72   见2
 2      精密空调项目                          9,000.00         2,944.93   见6


                                        1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300.00       17,300.00   见 3、5
              合计                      55,280.00       43,555.69

     1、2011 年 1 月 6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 1,3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于购置在线式 UPS 扩产项目所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 6,300 万元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 9,000 万元,通过公司控股子
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3 月转出 2,800
万元和 9 月转出 3,500 万元完成对子公司的全部注资。公司投入至深圳新能源公
司的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设专户管理。
     3、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进一步
扩大直销市场营销推广力度,重点拓展金融、电信、政府、税务等行业应用深度
和广度,使用超募资金 8,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1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02 日将上述 4,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完成。
     5、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8,5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开拓产品市场等经营性支出。该次使
用的超募资金已于 2012 年 2 月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6、2012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精密空调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精密空调项目。2012 年 8 月,该项目的投资资金已由原募集资金专户转
入新设的专用募集资金账户。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
投入使用 2,944.93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12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开户行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小计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241.43       21,900.00      22,141.43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88.10       12,020.00      12,508.10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948.62         9,006.36      9,954.9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03.20         1,900.00      2,203.2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
                                         424.09      1,034.23      1,458.33
场支行
              合计                  2,405.44        45,860.59     48,266.03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前期和中期将会出现闲
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
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科士达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科士达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4
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
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
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科士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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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剑军                     曾劲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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