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04-24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
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
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运用1,0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
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7期;于2013年4月23日运用4,000万元购买了
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9期;于2013年4月23日运用
1亿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50期。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2013年HH147
期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
HH147期
2、产品代码:2101130147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
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收益率:4.05%/年
6、产品期限:2013年4月25日-2013年5月30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
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
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
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
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
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
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
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
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
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
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和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2013年HH149
期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
HH149期
2、产品代码:2101130149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
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收益率:4.35%/年
6、产品期限:2013年4月25日-2013年7月25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
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
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
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
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
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
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
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
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
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
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和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2013年HH150
期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
HH150期
2、产品代码:2101130150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
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收益率:4.60%/年
6、产品期限:2013年4月25日-2013年10月24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
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
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
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
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
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
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
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
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
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
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和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
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情况
1、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
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 1 亿
元闲臵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名为“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
性存款”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
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2、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1期》,使用
人民币2,500万元闲臵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名为“利多
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1期”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
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分超
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3、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2期》,使用
人民币1.5亿元闲臵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名为“利多多
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2期”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臵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
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详 见 2013 年 4 月 23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5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的
《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7期》;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的
《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9期》;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的
《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50期》。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