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08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
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详见2013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3年5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
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0 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0*****800 刘 玲
3 00*****980 李祖榆
4 01*****861 刘 耀
5 00*****480 李春英
6 01*****364 杨戈戈
7 01*****123 彭克斌
8 01*****125 林华勇
9 01*****373 蔡艳红
10 01*****310 陈尔富
11 01*****417 延汇文
12 01*****411 郑德彪
13 01*****454 邓红霞
14 00*****829 刘 伟
15 01*****580 陈 佳
16 01*****811 陈翰泉
17 01*****773 杨文涛
18 01*****056 卓华基
19 00*****751 李小平1
20 00*****230 陈锐亭
21 01*****748 程利超
22 01*****816 郭 斌
23 01*****655 彭榆圻
24 01*****622 赵 平
25 01*****718 殷正炎
26 01*****625 孙文新
27 01*****934 王晋山
28 01*****318 张 琳
29 01*****541 金田顺
30 01*****396 蔡梅平
31 01*****294 陈 飞
32 01*****974 陈小平
33 01*****644 徐晓艳
34 01*****123 王全生
35 01*****332 李小平2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蔡艳红 宁文
咨询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电话:0755-8616927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