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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7-18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2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于2013年7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8
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
独立董事沈维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
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科

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601.88万份股票,拟获授对象在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批准该激

励计划后,由董事会确定。

    董事李祖榆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7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

详 见 2013 年 7 月 19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科

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配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

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董事李祖榆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内容详见2013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等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

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向深圳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总计20,00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申请不超
过7,000.00万元。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
行增加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同上述授信
期限。此次授信完成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12,000.00万元。
    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申请事宜。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

核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公

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