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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9-26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4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3年9月26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人员范围及
授予数量随部分激励人员放弃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为进一步完
善该计划,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相应调整。以上调
整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3年9
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除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发生放弃其应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其均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
的下列情形:(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
有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3年9月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