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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1-2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独立意见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祖榆先生、
     李春英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政先生、彭建春先生、王苏生先生。
    (二)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的提名人具有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
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
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 7 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 7 位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
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四)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提名人选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预计 2013 年度公司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
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
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沈维涛、张锦慧、徐政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