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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2-14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6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50,498,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2.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

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7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工作。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了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祖榆先生、李春英先生、徐政先生、
彭建春先生、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徐政先生、
彭建春先生、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13 年 12 月 13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李祖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李春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徐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工作。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了林华勇先生、林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徐晓艳女士共
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 2013 年 12 月 13
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林华勇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林英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50,4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
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内容详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内容详见 2013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
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任理峰、黄平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