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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2-28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线式UPS扩产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及
国内营销网络项目”的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逆变器
项目”和“精密空调项目”的节余资金共计6,057.02万元(含利息收
入,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
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 号”文件
许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50 元,共募集资金 94,250.00 万元,扣除发
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362.82 万元。深
 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 418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
 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
 情形。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14 年 01 月 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
 316,336,220.83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125835    活期、七天通知存款   13,501,081.39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000020329200331154   活期、七天通知存款   10,245,715.57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000020329200399952   活期、七天通知存款    8,908,924.88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6012100066631         活期、七天通知存款           668,235.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79170155200002557     活期                       2,937,867.2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     102001512010090361    活期                         454,361.10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172474    理财存款                 279,529,409.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79250155200000592     理财存款                     90,626.00

                 合    计                                                               316,336,220.83




        三、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五个项目的节余资金,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线式 UPS 扩产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
 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的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阳
 能逆变器项目”和“精密空调项目”的节余资金。截止 2014 年 01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达到了预计
 的产能,共节余募集资金 6,057.02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利息收入
 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资额    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     手续费        项目结余
 承诺投资项目
 在线式 UPS 扩产项目              16,720.00       15,868.68      451.09          0.09     1,302.33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300.00        3,130.84      855.45          0.03     1,024.57
 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        2,660.00        2,692.13      326.05          0.14       293.7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680.00      21,691.65     1,632.59          0.26     2,620.69
 超募资金投向
 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6,300.00        6,368.02      113.79          0.34        45.43
 精密空调项目                      9,000.00        5,693.46       84.41          0.06     3,390.8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300.00      12,061.48       198.20          0.40     3,436.33
            合    计              37,980.00      33,753.12       880.53          0.64     6,057.02
 注:利息收入包含了该专户中部分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
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对研发环节进行优化,使得用于研发设备
的投入较计划减少,缩减了项目开支。公司“精密空调项目”综合利
用了公司现有的基础设备、供配电系统及智能化监控系统等,避免工
程费用的重复投入;优化工艺路线,减少研发投入以及控制铺底流动
资金开支,从而节余募集资金约 3,390.89 万元。
    3、严格控制设备的采购成本,通过招标、综合性比价等方式,在
保证设备精度、功能、配置等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设备的采购价格,
提高了设备的性价比;综合考察国内设备实际情况,在设备能够满足
生产、产品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立足于购买国内产品,从而减少项
目投资。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6,057.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资金。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精密空调项目”的节余资金有2,500
万元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待理财产品到期
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后再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五个募投项目若有
后续支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
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圳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进行
销户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
重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线式UPS扩产项
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及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和“精密空调项目”已完成,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以上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线式 UPS 扩产项
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及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和“精密空调项目”已完成,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其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能够节
约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科士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科士达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
决策程序要求。科士达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6,057.0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科士达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