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2-2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
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十次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
议情况报告如下:
⑴ 《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⑵ 《关于 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⑶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 《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⑸ 《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二届监事会 ⑹
1 2013 年 3 月 11 日 项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⑺
司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⑻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⑼
金的议案》
⑴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2 2013 年 4 月 22 日 《关于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
第十六次会议 ⑵
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第二届监事会 ⑴
3 2013 年 7 月 18 日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十七次会议
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⑶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⑴ 《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届监事会
4 2013 年 8 月 22 日 《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第十八次会议 ⑵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⑴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第二届监事会
5 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2 日
《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⑵
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
第二届监事会 ⑴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6 2013 年 9 月 26 日
第二十次会议 要进行调整的议案》
⑵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7 第二十一次会 2013 年 10 月 28 日 ⑴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
第二届监事会 ⑴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议案》
8 第二十二次会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关于预计 2013 年度公司与深圳市易田机
⑵
议 电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9 2013 年 12 月 13 日 ⑴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协鑫动力新
第三届监事会 ⑴
1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⑵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3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
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
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募资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3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
则,以市场价格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五)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认真做好内幕信
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
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
的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投资行为包括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及部
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及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协鑫动力
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经核查,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严格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3 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严格遵守了《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的取得与授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股权激励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备忘录 3 号》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