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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3-27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2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时间: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0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141,694,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8.4514%。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
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作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0,881,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2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812,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5%。
    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提交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该方案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和工商
变更等事宜。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
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仅为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不属于变更
审计机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关于使用不超过 2.8 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141,694,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以上议案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 年年
度报告摘要》、《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关于使用不超过 2.8 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
容详见 2014 年 2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章程修
改对比表》、《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 2014
年 2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任理峰、黄平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