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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减资退出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的公告2014-08-14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5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退出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增资控股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
资金 6,000 万元增资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
鑫盐城”)取得该公司 65%的股权,协鑫盐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协鑫盐城由原来的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协鑫动力新
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4 年 1 月 2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2014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对协鑫盐城的增资,并办理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关于对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增资
完成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4 年 5 月 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4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减资退出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
拟与协鑫盐城、协鑫动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动力”)
签订减资协议,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所持协鑫盐城 65%的股权,
协鑫盐城将公司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及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支付给公司,减资后,公司不再持有协鑫盐城股权。协鑫动力成
为协鑫盐城的唯一股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减资协议须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协鑫盐城董事会作出同
意减资协议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协议所述本次减资事宜已获审批机关
的批准后即时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协议主体一
    协鑫动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系一家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在香港
成立的有限公司,现持有编号为 1546067 的《公司注册证书》,注册
地址为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 17 楼 1703B-1706 室。
    协议主体二
    详见“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三、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823室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注册资本:7628.57万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锂离子电池用正
极材料、负极材料制造;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
控集成系统、车用充电设备及大功率电子器件的制造、销售及租赁;
储能产品及新能源综合小电网系统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相关储能系
统及小电网调控设备的制造、销售及租赁;电池充放电设备、电路自
动化保护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
务;电子商品代理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材料的
批发、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以
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
     2、减资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58.57 万港元          65%
协鑫动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670 万港元             35%
    注:根据公司增资的验资报告,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6,0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7,458
万港元),其中 4,958.57 万港元作为协鑫盐城的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4 年 7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8,358,544.41              28,477,967.65
    负债总额                           852,226.52              8,700,642.48
      净资产                       77,506,317.89              19,777,325.17
   应收账款                      7,700.00                     0

                       2014 年 1-7 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4,657,953.89        9,027,600.04
   营业利润                  -3,135,499.38     -10,101,140.98

      净利润                 -2,271,007.28     -11,624,390.72

  经营活动产生
                             -5,545,261.75      -2,437,775.02
的现金流量净额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确认并同意,协鑫盐城注册资本由 7,628.57 万港元减少
至 2,670 万港元,总投资由 15,000 万港元减少至 5,340 万港元。
    2、公司退出所持协鑫盐城 65%股份,协鑫盐城将公司增资形成
的资本公积金以及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按照协议约定时
间支付给公司。减资后,公司不再持有协鑫盐城的股权,协鑫动力成
为协鑫盐城唯一股东。
    3、协鑫盐城在协议生效且办妥减资工商变更登记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全部款项 6,000 万元人民币支付给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协鑫动
力对该款项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4、对于协鑫盐城在公司增资后至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发生的债务
及或有负债,公司按照减资之前所持协鑫盐城股权比例并以 6,000 万
元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协鑫动力有权向公司追偿;自本协议签订
日起至公司收齐 6,000 万元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期间,协
鑫盐城的经营管理权由公司、协鑫动力双方共同负责。
    5、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协鑫盐城董事会作出同意本协议
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协议所述本次减资事宜已获审批机关的批准后即
时生效。


   五、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客观经济环境变化,公司在对协鑫盐城增资后,采取各项措
施降低其运营成本并积极推动其业务转型,但整体进展与公司预期有
一定差异,未达到预期目标。经与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减资协议。协
鑫盐城具有支付协议约定款项的能力,同时协鑫动力对该款项支付承
担连带责任。
    本次减资退出符合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主业的战略发展规划。
按照各方达成的减资协议,公司按照增资金额以现金方式收回投资款,
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资完成后,协鑫
盐城将不再是公司子公司。公司不存在对协鑫盐城提供担保、委托理
财的情况,协鑫盐城未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减资退出协鑫动力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