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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6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5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陈彬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
报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提名新的独立
董事填补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空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陈
彬海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工作经验,董事
会同意提名陈彬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
接任王苏生先生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
    陈彬海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会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任期超过 6 年的
情形。本次陈彬海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彬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拓展业务需
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以上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
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机
制,公司特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陈彬海先生简历


    陈彬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毕业于暨南大学,硕士。历任中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山市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5年至今任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山分所注册会计师。陈先生与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