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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程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锐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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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41,552,721.45     275,617,808.93    275,617,808.93                  2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842,262.77      34,091,082.55     34,091,082.55                  4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8,280,191.10      33,406,522.22     33,406,522.22                  44.5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0,031,856.64     -21,744,623.92    -21,744,623.92                -406.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1                0.12               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1                0.12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             2.17%              2.19%                      0.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443,915,127.72 2,524,749,952.58 2,524,749,952.58                     -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89,640,466.53 1,740,224,608.99 1,740,224,608.99                         2.8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5 年 11 月 14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要求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按照解释第 7 号执行并进行追溯调
整,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库存股”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均调增 15,108,330.60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583.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74,507.0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4,1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249.33




                                                                                                                                     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502.26

合计                                                                        562,071.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84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疆科士达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09%       178,427,200                  0
(有限合伙)

刘玲                境内自然人             3.63%        10,773,000         8,079,750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3.37%        10,008,796                  0
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安心回报债 其他                        1.56%         4,630,745                  0
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李祖榆              境内自然人             1.50%         4,455,600         3,341,700

中国建设银行-
宝盈资源优选股
                    其他                   0.73%         2,163,095                  0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刘耀                境内自然人             0.64%         1,896,300                  0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其他                   0.63%         1,879,097                  0
份有限公司-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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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技 30 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
                   其他                   0.60%        1,785,122              0
方大数据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其他                   0.49%        1,465,200              0
盈策略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78,42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78,427,200
限合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10,008,796 人民币普通股          10,008,796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4,630,745 人民币普通股           4,630,745
金

刘玲                                                                   2,693,250 人民币普通股           2,693,250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
                                                                       2,163,095 人民币普通股           2,163,095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耀                                                                   1,896,3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6,3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1,879,097 人民币普通股           1,879,097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1,785,122 人民币普通股           1,785,122
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1,4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5,200
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275,484 人民币普通股           1,275,48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中,刘玲女士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刘耀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人刘玲女士的弟弟;李祖榆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说明
                                 控制人与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
                                 动人。其他前 10 名股东与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原因
货币资金                       356,158,720.65     210,197,856.19       69.44% 主要系本期理财本金及收益收回
其他流动资产                   405,765,786.17     712,572,283.12      -43.06% 主要系本期理财本金收回
                                                                                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峰林一号新兴产业创
长期股权投资                     57,217,084.87      5,590,905.13      923.40%
                                                                                业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
应付职工薪酬                     16,741,054.38     36,851,600.94      -54.57% 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末计提的奖金
其他应付款                       21,027,244.15     35,145,832.79      -40.17%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运费
利润表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原因
财务费用                            -30,169.22      -3,383,472.24      99.11%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576,700.00     -100.00% 主要系上期远期结汇业务到期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                       728,380.57        -618,978.45     -217.67%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5,032,894.16      2,330,804.11      115.93% 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511,357.29       -1,017,441.40    -150.26%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亏损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0,031,856.64     -21,744,623.92    -406.02% 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增加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56,027,878.40      20,579,346.51     1144.10% 主要系本期理财本金及收益收回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50,000.00         280,560.00       60.39% 主要系本期银行保函保证金收回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35,157.30         78,827.95     -144.60% 主要系本期外币汇率变动
等价物的影响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46,410,864.46        -805,889.46    18267.61% 主要系本期理财本金及收益收回
加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加快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拓展投资渠道,提升投资能力,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与深圳峰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林投资”)、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浩电子”)、
深圳市中广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瀛基金”)、亿和精密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和精密”)
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峰林一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林一号基金”),并签署了《深圳峰
林一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峰林一号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91亿元,其中峰林投资作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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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0.52%,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52.36%,江浩电子、中广瀛基金、亿和精密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
分别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5.71%、15.71%、15.71%。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2月2日《关于参
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各合伙人已完成一期出资,峰林一号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目前正在办理私
募基金登记备案。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2015年(第22批)国家认定企业
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3246号),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列入第22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
中心名单。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1月30日《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
中心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
                                         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科士
                                         达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科士达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包
                                         括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
                     新疆科
                                         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 UPS 以
                     士达股 关于同业
                                         及配套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研发、生产、
                     权投资 竞争、关
                                         销售和配套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合伙企 联交易、                                                      2010 年 11
                                         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发行人依法存续期间,本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所作承诺             业(有限 资金占用                                                  月 23 日
                                         公司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发行人构成
                     合伙); 方面的承
                                         同业竞争。若因本公司或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而
                     刘程宇; 诺
                                         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合而
                     刘玲
                                         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同意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
                                         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
                                         其他关联企业向发行人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
                                         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的业务
                                         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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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发
                      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
                      损失予以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刘
                      玲夫妇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无论是否获得发行人许可,不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
                      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
                      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其他关
                      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保证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
                      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如违反本承诺函,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
                      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
                      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由资本或非资
                      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
                      存在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
                      撤销。

                      公司股票上市前,深圳市当时住房公积金制度是
                      基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
                      号)、《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深府[1992]179 号)两个
                      规范性文件建立起来的,根据该等规定,职工住
新疆科                房公积金的规定适用于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企业
士达股                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鉴于在深圳市的实践操
权投资                作过程中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司一般采        2010 年 02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合伙企                取住房补贴的形式,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的住房 月 01 日
业(有限              补贴制度。为此,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科士达
合伙)                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刘程宇、
                      刘玲承诺:如今后公司或子公司因未缴或少缴职
                      工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有权部门要求补缴或承
                      担额外费用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子公司承
                      担需要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和额外费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科士达电源设备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新疆科                限合伙))承诺:如今后公司或深圳市科士达电
士达股                池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科士达电气系统有
权投资                限公司)因公司上市前享受的税收优惠而被税务 2010 年 11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合伙企                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和承担额外费用的,深圳市科 月 23 日
业(有限              士达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科士达股
合伙)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向公司或深圳
                      市科士达电池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科士达
                      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承担需要补缴的全部税款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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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费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00%      至                            5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9,592.56    至                            11,990.7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7,993.8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得到控制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1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1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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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2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2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一)

                                                       2016 年 2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2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