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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22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6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权益分派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296,934,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50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1个月以上
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96,934,680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445,402,02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4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6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
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安排: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
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
锁,则由公司收回。”
         5、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0              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0*****800                              刘    玲
              3              01*****861                              刘    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27日),如因自派
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919,411         5.02             7,459,706         22,379,117          5.0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4,919,411         5.02             7,459,706         22,379,117          5.0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4,919,411         5.02             7,459,706         22,379,117          5.0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015,269        94.98           141,007,634        423,022,903         94.98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96,934,680       100.00          148,467,340         445,402,020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股份数据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45,402,02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2 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蔡艳红          宁文
     咨询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电话:0755-86169275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