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14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年7月13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
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程
利超、张燕、刘伟(其工作部门为研发中心,下同)、王瑛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
购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程利超、张燕、刘伟、王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