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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9-2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认定及同意办理解锁事宜的决议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
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不影响公
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
事宜。


                           独立董事:徐政、彭建春、陈彬海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