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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2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7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祖榆先生、李春英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徐政先生、彭建春先生、陈彬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七名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
资格,且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
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独立董事候选
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
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
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22 日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1)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刘程
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刘玲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李祖
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李春
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5)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徐政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彭建
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陈彬
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已执行完毕,为降低财务费用,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6,895,303.83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6,895,303.8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6-07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11
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刘先
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
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通
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267,640,8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先
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女士,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刘女士
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
政事务总监。刘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
公司股票16,159,5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女士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
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李祖榆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获厦门大学企
业管理硕士学位及香港科技大学EMBA。李先生先后任福建省霞浦县工
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管理股股长,厦门集美大学水产学院管理工程系讲
师、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2000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683,401股。李先生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
本科。李先生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
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
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
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
任本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12,600股。李先生与公司、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五年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九州工业
大学电气工学系,博士。徐先生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
计算机科学系、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松下电器马达公司家电产业马达事
业部、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
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室副主任、清华港大深圳电力系统
研究所副所长,深圳斑泰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深圳
市天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深圳市海司特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政先生
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
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政先生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彭建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
博士。彭先生先后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深圳大学
教授,现任深圳大学系主任、智能电网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评审专家、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评审专家、
国际期刊 IEEE Trans. PWRS 和 IET(IEE)GTDS 等评审专家、中国电
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委会委员、《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编委。
彭建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彭建春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彭建春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彬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毕业于暨南大学,硕士。历任中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山市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山分所注册会计师、中山市中正信德资产评
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注册评估师、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正中信
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本公司独立董事。陈彬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彬海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彬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