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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6-12-09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会议
由工会主席郭斌先生主持,经民主选举,全票通过选举刘丽芳女士(简
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
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2016年12月8日起至第
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刘丽芳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
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丽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师范大
学,本科学历。刘女士毕业后任职于浙江创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
     刘女士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
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