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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09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8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2016年12月8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
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
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
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独立董事徐政、独立董事彭建春、董事长刘程宇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徐政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陈彬海、独立董事徐政、董事刘玲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陈彬海为主任委员;
    (3)董事长刘程宇、独立董事徐政、董事李祖榆为战略委员会
委员,其中董事长刘程宇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彭建春、独立董事陈彬海、董事李春英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建春为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程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涛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刘程宇先生提名,聘任刘玲女士为公司行
政事务总监,聘任李祖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艳红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杨戈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
监,聘任张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刘程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刘玲女士为公司行政事务总监。
    (3)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李祖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蔡艳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杨戈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6)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张光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7)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聘任范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祖榆先生、蔡艳红女士、杨戈戈先生、
张光华先生、范涛先生的简历内容见附件。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聘任刘金玉女士为公
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刘金玉女士的简历内容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刘先
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
前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
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先生与公司董事、行政事务总监刘玲女
士为夫妻关系,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7,640,8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
上述情况外,刘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女士,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刘女士
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 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行政事务总监。刘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159,5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
外,刘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祖榆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获厦门大学企
业管理硕士学位及香港科技大学 EMBA。李先生先后任福建省霞浦县
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管理股股长,厦门集美大学水产学院管理工程系
讲师、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2000 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683,401 股。李先生与公司、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蔡艳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工商大
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蔡女士先后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主管,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市国际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07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21,125 股。蔡女士与公司、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戈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理工大
学,本科学历。杨先生毕业后先后任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UPS
研发部主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UPS 研发部 UPS 产品线项目经
理,2005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国内营销产品部工程师、研发总
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07,780 股。杨先生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光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工程师。张先
生先后任职于福建霞浦拆船厂、云南科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
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云南办事处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3,400 股。张先生与公司、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范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
范涛先生曾就职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广东豪特曼
智能机器有限公司,2016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持
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
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范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范涛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86169275
    电子邮箱:fantao1@kstar.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栋四楼
    刘金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硕士
学历,中级会计师。刘女士曾就职于谷崧企业集团,2011 年加入本
公司审计部。刘女士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