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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07-07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
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做了登记。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自
查情况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6年12月20日——2017年6月
2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
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公布日前六个月,所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未发现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