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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拟参与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
                    T501-0096 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其他14家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与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
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建设开发。公司预计参与该项目的土地
出让金及未来建设的总金额约22,000万元(以上价格为预估价格,具
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因实际竞拍价格和建设费用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本
次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该事项实际发生
的金额拟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
事会审议,将由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审议及授
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南山
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其他14家企业(以下简称“各方”或“各合作方”)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以下简称“目标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
建设开发。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参与本次
土地使用权竞买及建设。如竞买成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
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出让
合同》等)。
    为明确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权利、义务,各合作方于2019年1月31
日签订了《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
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84,855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的公交场站),预计公司可持有的总
建筑面积占比约为6.171643%(面积约为11,100平方米),联合竞买
及合作建设留仙洞地块保证金、地价款及建设费用由各方按照出资比
例分担,公司预计参与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未来建设费用约22,000
万元(以上价格为预估价格,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南山区留仙洞二街坊

    2、宗地号:T501-0096

    3、土地位置:留仙洞二街坊留仙大道和同发南路交界处东南侧

    4、用地面积:11,188.30 平方米

    5、总建筑面积:184,855 平方米(含 5000 平方米的公交场站)

    6、土地使用年限:30 年
    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出让公
告”)及《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T501-0096》中关于目
标地块的描述为准。
    三、拟投资金额
    公司预计参与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未来建设的总金额约
22,000万元(以上价格为预估价格,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
准)。
    四、联合竞拍方

    合作方一: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创梦天地”)

    合作方二: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立医

疗”)

    合作方三: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和而泰”)

    合作方四: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和通”)

    合作方五: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沃特股份”)

    合作方六: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麦格米特”)

    合作方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合作方八: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士达”)

    合作方九:依波精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依波精品”)

    合作方十: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弘股份”)

    合作方十一: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股份”)

    合作方十二: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升科技”)

    合作方十三: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任子行”)

    合作方十四: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可瑞”)

    合作方十五:深圳市松堡王国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松堡王国”)

    以上各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形式及出资比例

    1、合作形式

    (1)各合作方出资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目标地块,共同承

担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

    (2)成功竞买并取得目标地块后,各合作方共同出资进行项目

合作开发建设,各合作方共同承担项目建成、投入营运所需的全部各

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管理费用等。

    2、项目总建筑面积及公司持有建筑面积情况

    竞买成功后,各合作方将在目标地块合作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为 184,855 平方米,其中 179,855 平方米为可分配的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为配套建设的公交场站,各合作方所持有的建筑面积在协议中

明确。项目建成后,配建的 5,000 平方米公交场站无偿移交政府,产

权归政府所有。

    根据《出让公告》,本项目建成后其中 12,555 平方米的建筑面

积由全体合作方按照经审计的建设成本价按具体面积移交给区政府,

各合作方及区政府共同持有 179,85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包括研发用

房、配套商业、食堂、物业用房),本公司持有的建筑面积占比约为

6.171643%(面积约为 11,100 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及各类配套用

房按照近似同比例分配。

    3、出资比例

    各合作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

确定的土地出让金单价(区分研发用房、配套商业、食堂和物业用房

不同用地性质)以及各方持有的建筑面积(包括研发用房、配套商业、
食堂和物业用房)分别计算确定。

    (1)各合作方应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的出资比例,

以各合作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额(包括研发用房、配套商业、食

堂和物业用房)在 15 家企业应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中所占比例为准。

    (2)各合作方应支付的项目建设资金(包括 5,000 平方米公交

场站及其配套设施用房的建设资金和费用)、政府规费、管理费用及

其他各项费用的比例,以协议规定的各合作方持有可分配总建筑面积

的所占比例为准。

    4、建筑面积差异处理

    各合作方最终实际获得的建筑面积与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建设

金额所计建筑面积如不一致,在项目建成且完成分配后,在区政府的

主导下,各合作方应按照实际获得建筑面积重新计算各合作方应支付

的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管理费用等,并由 15 家

企业与区政府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如 15 家企业在分配或

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各合作方一致同意由区政府做出决定,各合作

方均无异议。

    (二)资金支付

    1、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的支付

    根据《出让公告》,本次竞买目标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以《成交确

认书》、《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确定的金额为准。各合作

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协议所确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合作方

的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统一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2、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
       本项目设多方共管资金账户,各合作方应将各自应支付的建设资

金和其他款项按照代建合同及其他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前支

付至多方共管账户,由多方共管账户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合同约定统

一支付建设资金和其他款项。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宜由各合作方另行协

商,协商方式和原则以各合作方书面确认的《南山区留仙洞二街坊

T501-0096 地块企业联合大厦项目建设议事规则》(以下简称《项目

建设议事规则》)为准,如存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未能表决通过的

事项,各合作方同意由区政府做出决定,各合作方均无异议。

       (三)各合作方承诺及保证

    1、为确保联建工作顺利推进,各合作方同意由区政府确定的代

建公司统一建设,并承诺严格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配合工

作。

    2、各合作方均承诺督促配合项目代建方在取得建设用地后六年

内建成投产。

    3、各合作方均承诺,签署协议以及联合申请竞买留仙洞二街坊

T501-0096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已获各合作方有权决策的

机构批准。

    4、各合作方保证,如土地竞买成功,在《出让合同书》约定的

使用年限内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不得变更到南山区以

外的地区。企业生产环节不在南山区的,需要采取委托加工等生产方

式确保实现承诺的产值营收和纳税规模。

       (四)违约责任

    1、各合作方应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
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违反承诺及保证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

其他各合作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出资的(包括但不限于竞拍保证

金、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管理费用等),每逾一

日,违约方按应支付的未出资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因前述违约行为导致其他各合作方已支付款项被没收的,违约方还应

向其他各合作方赔偿被没收的款项。

    3、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已达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故拒绝

在《授权支付通知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导致其他各合作方遭受损失

的,违约方应向其他各合作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且违约行为持续超过 30 日(自然日)

仍未纠正的,经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按照协议的规定按自动退出做

出处理。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各合作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
政府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目标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秉承着“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核心价值

观,高度重视研发创新能力,本次参与联合竞拍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

街坊地块主要是为了储备未来公司研发及办公用地,满足未来发展战

略对经营用地的需求,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参与竞拍及联合建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
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土地及建设的投资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目前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预估数,且上述竞拍土地的取得仍
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八、备查文件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
    2、《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协
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