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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
          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
          议情况报告如下:
序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号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2018 年 3 月 2 日     (1)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2                     2018 年 3 月 8 日     (1)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九次会议
                                             (1)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6)
     第四届监事会第                               报告》
3                     2018 年 4 月 3 日
         十次会议                          (7)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11)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4                     2018 年 4 月 25 日    (1)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5                    2018 年 6 月 29 日     (1)
      十二次会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6                    2018 年 8 月 22 日     ⑴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三次会议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1)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
                                           (2)   授但未能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
    第四届监事会第                                 票的议案》
7                     2018 年 9 月 1 日
      十四次会议                                   《关于终止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3)   销剩余第二期及第三期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4)
                                                   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8                    2018 年 10 月 22 日   (1)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

         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

         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认真做好内幕信

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

的行为。

    (四)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情况良好。

    (五)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度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

完成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三个解锁期未解锁股票进

行了回购注销,终止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对上述事
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三个解锁期未解锁股票事宜、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