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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程宇先生、刘
玲女士、李春英先生、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徐政先生、陈彬海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徐政先生原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离任。鉴于徐
政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在离
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离任期间,徐政先
生未买卖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认为上述7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陈彬海先生为
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
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
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
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7,933,040股,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女士,中国国籍,硕士。刘女士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
199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政事务总监。刘女士与公司董
事长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07,350
股,与配偶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7,933,0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
情况外,刘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
本科。李先生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
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
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96,380股。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少强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何先生先后任职于
深圳市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及技术总监、艾默生网络能源有
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等

职务。现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少强先生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何少强先

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

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九州工业
大学电气工学系,博士。徐先生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
计算机科学系、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松下电器马达公司家电产业马达
事业部、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
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室副主任、深圳市海司特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天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工程师、青岛斑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政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政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彬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毕业于暨南大学,硕士。历任中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山市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山市中正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长、广东正中信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陈彬海先生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陈彬海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陈彬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启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
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
秘书等职务,现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职务。周启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最近五年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启超先生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