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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3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
          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
          议情况报告如下:
序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号
                                             (1)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2019 年 3 月 25 日     (5)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六次会议
                                             (6)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8)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                     2019 年 4 月 23 日     (1)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2019 年 8 月 19 日
       十八次会议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2019 年 10 月 21 日
       十九次会议                           (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5                    2019 年 11 月 12 日
      二十次会议                                 《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2)
                                                 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6                    2019 年 11 月 29 日   ⑴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9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

         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

         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认真做好内幕信
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

的行为。

    (四)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情况良好。

    (五)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

来发展情况考虑,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

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

利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