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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毅辉)2020-03-3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毅辉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2019 年 3 月 25 日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9 年 4 月 3 日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3     2019 年 8 月 20 日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9 年 10 月 21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完成 2018 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报及季报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还

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并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能够按时准确地披露。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 2019

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拟任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拟选举

董事的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同时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时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

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等内部动态信息,

为公司经营目标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指导。

    六、日常工作
    2019 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地审核,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作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不定

期核查;本人还多次到现场调研和工作,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

司战略发展、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提出多项建议,并得到

贯彻执行。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yh@ti-capital.com

    以上是独立董事高毅辉在 2019 年度履行期间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高毅辉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