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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0-12-11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资管
计划、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
投资行为。
    2、资金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该额度内,

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

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
券投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
的金额可循环使用。本额度不包括公司进行的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将此两项业务以单项重大事项提交过2019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投资种类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资管计划、债券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

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

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外围环境影响较大,亦受
到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投资无本金或收益担保,

在投资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
操作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

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

行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
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

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
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4)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

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
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证

券投资开展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
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

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该事项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

(含)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
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